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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建局局行政服务处开展扬尘管控约谈

发布时间:2019-07-18 10:03 来源:

核心摘要:稿件来源:扬州住建局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建管〔2019〕63号)文件,7月11日,局行政服务处对新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分行、扬州市梅岭中学、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等4家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润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

稿件来源:扬州住建局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建管〔2019〕63号)文件,7月11日,局行政服务处对新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分行、扬州市梅岭中学、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等4家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润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进行发放施工许可证前扬尘管控约谈。
 
约谈中,局行政服务处向被约谈人进一步明确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各项目负责人相互交流了扬尘管控的做法,对管控中存在难点、疑点问题进行磋商和研究。局行政服务处负责人对即将领取施工许可证的4个项目扬尘管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消除模糊认识,增强扬尘管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决纠正和去除扬尘对大气污染不大,可以不重视;装修改造工程扬尘不多,可以马虎应付;政府投资项目是公家的,可以管得松一点等错误、模糊认识。二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扬尘管控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落实”,要加强对驻工地代表、扬尘专管员、项目经理(副经理)在岗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三要科学有效管理,努力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文明工地。
 
各被约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分别签收了《扬尘防控责任告知书》,承诺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保证实现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大气管控要求。
 
今后,市住建局行政服务处将继续落实扬尘管控约谈制度,对不接受约谈和扬尘管控不达标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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