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实现“安全、整洁、有序、便民”的城市管理目标,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达到“浙江前列、全国一流、国际领先”管理水平,根据2019年丽水市“百大”标准创制工作要求,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编制的《丽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日前正式出台。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今年4月开始,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着手梳理提炼《丽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作为丽水市首部城市精细化标准,该标准覆盖面很广,囊括了城市管理的全部职能板块,共分为十一篇。包含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广告招牌管理、固废处置管理、行政执法管理、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网络理政平台、安全生产等城市管理的各个业务领域。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除了突出重点,覆盖城市管理全行业,还对标一流城市,高标准设置目标,正向指标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并向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管理一流城市对标看齐。在总体提标的同时,避免一刀切,坚持因地、因事、因时制宜,针对不同地域、时间段、区分主街干道、背街小巷、重点节点等,设置不同的管理标准要求,力求分类施治、分类管理。同时,注重过程把控,形成闭合链,《标准》对每一管理事项都明确了责任分工,以树状图形式设定管理流程,提出了考核与评价标准,力求“责任清晰、流程科学、过程可控”,为全过程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标准支撑。根据《标准》建议,到2021年底,丽水要力争实现精细管理全覆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要求相适应,达到“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管理水平。
该管理标准主要参考了成都的地方管理标准,结合丽水市实际修订完成,主要适用范围为市区,其他县(市)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