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共72个,在原有事项的基础上取消6项,转变方式4项,合并7项。基本完成审批事项流程图编制工作。共编制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类、社会投资建设类、社会投资工业(小型)类、带方案出让土地类、标准出让工业项目等7类。
二是推进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三是推进“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市、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发挥服务企业和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设立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