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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9-07-12 16:26 来源:

核心摘要:为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

为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按照市司法局2019年6月5日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议精神和要求,2019年7月9 日下午,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国玺在1105会议室主持召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39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与行政执法范围,通报了《关于成立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2项清单标准,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作出工作分配。
会上,熊国玺同志强调:一是深刻认识“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实施步骤,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保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二是切实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要求,尽快出台我局相关制度,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在相关制度出台后,要按照新的要求,统一的标准对行政执法的全程规范,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三是压实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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