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工作。并成立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相关任务。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污染防治攻坚意识。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8次、职工政治学习42次、干部职工大会6次、党员大会35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该局职能职责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城市管理日等组织开展了“12319”、《环保法》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2016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3.5万余份;进社区、上街头宣传,促进市民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在环卫垃圾清运车、洒水车、垃圾箱等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标语4800余条。
三是规范处置,防治固废垃圾污染。2016年以来新建改造垃圾中转站24座,推行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作业全覆盖,对全区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开展大排查。经查,涪陵区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未发现500立方米以上、堆放6个月以上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是保护水域,动态保持江清岸洁。按照区级定期巡查、辖区乡镇随时监控的方式,强化次级河流监管。组建了专门保洁队伍,负责城区两江四岸消落区的日常保洁。每日投入作业船只9—11艘实行定点作业,其余船只根据水域漂情实施巡回保洁,动态保证江面卫生。通过逐个码头、逐条船只宣传,采取上门服务方式接收船舶废弃物,实现了90%船舶垃圾上岸集中处理。
五是增绿添园,保护城区自然生态。充分利用辖区环山临江的自然优势,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建成江东滨江公园、江南滨江公园、乌滨公园、桥南公园、碧筱公园、北山公园、插旗山公园、铜鼓湖公园等城市公园8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4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