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明光市住建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一是早谋划早实施。为全面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对贫困户实现应改尽改,明光市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进行摸排,确定885户为危房改造户,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并提前实施。目前已全部开工,已完成794户,已验收662户,发放补助资金1365.4万元。其中贫困户415户,补助资金975万元。
二是强化进度通报。为加快改造进度,尽快完成改造任务,明光市对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实行通报制度,并加大通报频次,由每月通报变为每周通报。每周将进度通报发送到市领导微信群和脱贫攻坚微信群,让市领导第一时间了解改造进度,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过程监督。为能在改造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避免返工造成的浪费,明光市每月组织人员对全市改造户实行全覆盖的过程督查,发现问题督查人员及时予以制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了工程质量。
四是严把工程质量。明光市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房建造技术导则》、《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等国家及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建设选址、建筑面积和建设质量等方面严格关。在重建或修缮过程中,由乡镇指定专人负责,市住建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做到不达标准不验收,建立详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五是及时组织验收发放资金。因贫困户的资金有限,建房所耗费用甚大。为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房屋改造完成后,由乡镇及时上报明光市住建局,组织技术人员实行全覆盖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由财政通过“一卡通”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对验收不合格的,督促进一步加快整改,待完成后再组织验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