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月8日召开的全省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行动,从5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以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民生工程为重点(包括已竣工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对纳入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集中整治。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集中整治活动将从以下8个方面实施: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施工企业是否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要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落实“五个基本”、实施关键环节质量安全检查、进行竣工验收等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重点对已建成的工程质量安全开展“回头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情况。
集中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6月底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尤其是四类重点民生工程参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发现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7月15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和工程参建主体自查情况,按照整治内容组织检查。
市住建局要求,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集中整治100%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市住建局将对各地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主管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在质量安全方面留隐患打埋伏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