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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省级预评估

发布时间:2019-05-14 10:13 来源:

核心摘要:4月19日,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汇报暨反馈会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付野秋,省内外相关专家,市政府分管领导谢培午,市政协副主席付业春出席会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6项评估标准,毕节市有17项达标,8项基本达标,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预评估。据了解,下一步,毕节市将以改善环

4月19日,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汇报暨反馈会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付野秋,省内外相关专家,市政府分管领导谢培午,市政协副主席付业春出席会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6项评估标准,毕节市有17项达标,8项基本达标,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预评估。
 
据了解,下一步,毕节市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巩固创模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要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报建的176个污水处理项目,确保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善扬尘治理设施,实现“6个百分之百”,确保县城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以上;实现县城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跨境水质断面、土壤监测点位“五个全覆盖”。
 
要全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1+1+3+N”体系,坚决打赢扬尘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等13项攻坚战,认真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任务,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为巩固和提升创模成果奠定坚实基础。(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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