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早上7:00,南陵县城管局联合籍山镇对梅园新村二期11幢1单元301室陆某某违法搭建的“阳光房”进行强拆,拆除面积共计20.46平方米。
南陵县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梅园新村二期11幢1 单元301住户违法搭建,经查,陆某占用公共平台搭建“阳光房”,均采用铝合金方管做立柱与支架,钢化玻璃盖顶,并安装铝合金门框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影响城市形象。
调查取证后,城管局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向当事人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同时城管执法队员多次上门约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占用公共场地违建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必须依法拆除。虽然执法队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思想工作,但是当事人始终不愿意自拆。今天上午,城管局联合籍山镇对该违建户进行强拆,此次拆违行动得到县卫健委、公安局的大力支持。
今年以来,南陵县城管局敢于碰硬,持续攻坚,把群众反响强烈的难点热点违建作为突破口,势如破竹进行拆违。围绕“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逐年减”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小区违法建设拆除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多处违法建设,到目前为止,共拆除51户违法建设,共计903.06平方米。(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