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来,以“共治、共享、共管”为抓手,扎实推进“线乱拉”治理,累计完成“线乱拉”治理投资约1.45亿元,上改下104.434公里,架空线路整治499.52公里,入户飞线整治3.4355万户,城镇秩序大为改观,“集镇病”有效遏制。通过“全域管控、全程监管、全方位保障”三方面探索,巩固治理成果,推进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线乱拉”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有创新、有举措、有特点。
全域管控,分类实施。 一是加强规划管理。管理范围从镇建成区延伸到全域各村,镇建成区外的各行政村编制相应的强弱电管线治理实施计划方案,纳入镇总体规划,由镇综合执法设立专职部门或管理人员,实行统筹安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二是强化规划实施。镇所辖范围的各个行政村以及镇至镇、镇至各行政村之间开展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监控等强弱电管道、杆路、室外箱体、传输线缆、入户线缆及相关设施(以下简称为强弱电管线)的新建、迁移、改建等各类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线乱拉”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强制性执行。三是严格建设许可。强弱电管线建设分工程、零星入户线缆两类进行审批备案,工程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零星入户线缆类每月备案一次。未经许可(备案),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依法制止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执法手段。
全程监管,源头把关。 长效建设关键是源头预防,管好源头,环环相扣,事半功倍。一是规范建设管理。墙壁上、杆路上、管道里的工程建设符合行业规范。严禁强弱电混搭混挂。新建、改建、扩建的小城镇道路5年内不得再开挖,大修的小城镇道路3年内不得再开挖,已采用管道地埋等方式实施“上改下”的区域不得再新立杆路。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道建设采用“同沟共井”方式。新建弱电杆路采用共建共杆的“多杆合一”。农房改造、新居民小区入户线缆采用“多线合一”,室外箱体采用“多箱合一”(方岩安置区、龙山梅陇村农房改造等按要求完成试点)。美化措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是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前,进行严审资质、现场踏勘、安全技术交底,禁止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强弱电管线基础设施施工。施工中,依据规划方案现场对标核实,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如确需变更的要说明理由并报备。建成后,经多方联合验收,移交运维。三是加强运维管理。明晰产权归属,合理分配管孔资源,明确后续管理、维护及其费用。突出临时性线路时效把控,临时性线缆使用时限不超过6个月,经街(路)长或网格长同意并备案。使用时限期满,应自觉及时拆除。否则,记录备案,严控许可。四是强化执法巡查。把小城镇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纳入“四个平台”的综合执法范畴,执法力量下沉到网格,日查月巡,劝导、警告和依法处置相结合,保障建设质量,杜绝安全事故。
全方位保障,夯实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理清街(路)长、全科网格员、综合执法人员及村级巡管员责任界面,落实职责分工,加大成效考核,巩固治理成果,规范后续施工,杜绝乱象回潮。二是强化自律自治。强化装维自律,各运营单位与镇签订协议,主动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服从属地协调管理,自觉向群众作出承诺,做好存量治理和增量管控,确保“线乱拉”现象“零”新增。突出村规民约,将不准私拉乱接、胡乱附挂、积极举报各类强弱电管线治理、建设违规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提倡村民自我治理,教育引导村民自觉保护治理成果,并把“线乱拉”治理质量作为评选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的条件,营造自觉、自律、自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举报奖惩。以“四个平台”为枢纽,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反处置制度,实行24小时受理,做到反应快捷、处置及时;建立信用奖惩制度,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规定,记录、公布工作配合差或不配合、治理慢作为或不作为、违规建设等不良或严重失信的信用信息“负面清单”,被启动约谈、警告、清退等程序的管线单位,在今后5年内的行政许可、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政府投资项目与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方面从严控制;建立村级巡管员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至少确定一名强弱电管线巡视员,对本村范围的入户线、路灯线、监控线、临时线、零星入户线缆等进行定期巡查监督,龙山、象珠、芝英等镇已开展试点;实行全域电子监控,把“智慧小镇”建设、“雪亮工程”与强弱电管线、垃圾分类、城镇秩序等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智慧化管理,古山、龙山等镇率先试点。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汇聚街路长、网格长、综合执法、村两委、运营单位等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部的先锋作用,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工具,积极宣传、普及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相关法规知识和长效管理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参与小城镇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形成全民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省整治办 推荐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