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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 66

黑龙江省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将建可复制可推广示范农房

发布时间:2019-04-08 10:51 来源:

核心摘要: 1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新建农村住房将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农民全程参与住房建设,宜点则点、宜面则面,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全面提升我省农村住房建设的品质和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

  1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新建农村住房将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农民全程参与住房建设,宜点则点、宜面则面,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全面提升我省农村住房建设的品质和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试点县(市)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方案》强调,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探索如何支持群众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试点县(市)要组织调研农房建设现状,了解农民安居需求,依据当地气候变化、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功能需求,研究提炼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提出农房建设基本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以及从农村走出去的懂建设、爱农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
 
摘自 东北网 2019.03.10 记者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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