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市住建局对全市建设领域81家从业人员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进行了通报,主要表现为未安装系统,无考勤记录,未设立专户,无工资发放记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是保障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市在2017年推进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试点基础上,2018年4月8日以来全面推行,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但部分项目参建方认识不到位,仍然以包代管;有的在建项目虽然安装了实名制管理系统,但管理流于形式;部分市、区监管力度不够,所在地区没有形成推进实名制管理氛围。
通报要求,被通报项目实施单位应于4月20日完成整改工作。各级监管部门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未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市级以上标准化文明工地。约谈拒不整改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并扣企业信用分。
“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后,对参建企业同样是一种保障。”市建管处(安监站)负责人介绍,2019年春节前清欠期间,共有6名农民工因恶意讨薪被纳入实名制平台征信库,将来他们再次录入信息时,平台会发出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