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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 租赁住房占比将提升至一半

发布时间:2019-04-02 11:31 来源:

核心摘要:

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我省将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培育多元化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变化首先体现在租赁房屋的数量将会显著增加,《方案》要求,我省将以各设区城区或企业为主体,新建、改建、购租一批租赁住房。2018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至少将推出1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从2019年起,各设区城市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至少将配建20%的租赁住房,到明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将推出1到2个项目开展改建租赁住房试点。
 
太原市年底前将至少推出2个项目开展购租住房试点,国土资源部门将会优先安排租赁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通过各方面的配合,各设区城市将争取用3到5年时间,使租赁住房占新增改造住房供应量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在房源供应的主体上,我省将发展一批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同时还将引导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今年年底前,省国资委将至少依托一家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各设区城市也将至少依托一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同时,全省将至少新增30家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和兼营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到2020年,各市县将会基本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队五。
 
同时,全省将建成省级和11个设区城市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将在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县级服务平台将在12月底前基本建成。我省还将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将在“信用山西”公示,开展联合惩戒。通过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相关政策等一系列举措,促进我省租赁房屋市场健康发展,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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