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自然的颜色,是健康的颜色,是和谐的颜色;嫩绿昭示着新生的渴望,泛绿张扬着青春的活力,深绿蕴含着神奇的魅力。我省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起步于2010年,六年来绿色建筑工作一直位于全国的前列。2016年我省将从示范引领向政策引领和标准引领转变,推动建筑绿色水平由“嫩绿”向“泛绿”、“深绿”转变。
一、工作成效
(一)发展规模
2015年,我省绿色建筑项目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236个、建筑面积1055.55万㎡。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105个、面积154.44万㎡;大型公共建筑34个、面积275.49万㎡;保障性住房18个、面积76.57万㎡;其他建筑项目79个、面积549.09万㎡。绿色建筑占比达25%以上。
2015年,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45个,这一年我省增速较快,评价标识的个数创历史最高水平,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近335.85万㎡,其中一星标识23项、建筑面积138.72万㎡;二星标识21项、建筑面积189.8万㎡;三星标识1项、建筑面积7.33万㎡。自2010年至2015年,全省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183项(全国排第六名),累计建筑面积1898万㎡(全国排第七名)。
2015年,全省共有3个项目获得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装备产业园获一等奖;迁安市马兰庄新农村示范区住宅(一期、二期)和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博物馆、公共教学楼获二等奖。
(二)政策标准
鉴于国家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业已实施,河北省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现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定,该《标准》可于2016年上半年实施。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将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标准情况和绿色建筑验收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范围,提升我省绿色建筑品质。
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情况报告》,明确了我省2016年使绿色建筑发展由典型示范引导向整体提升民用建筑绿色水平方向发展。
(三)课题研究
启动了《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基于监测数据的办公建筑能耗定额研究》、《河北省绿色农房关键技术与发展机制研究》等课题研究;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目前,《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形成初稿,并于2015年12月23日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提出出台《条例》要根据地方特点和国家大法相衔接,明确了我省要通过立法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及立法的指导思想。
(四)行业培训
以厅名义印发了《关于组织全省绿色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和墙材革新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举办新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班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举办了国家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班,全省建筑节能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房地产开发企业技术负责人,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共计386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邯郸、秦皇岛、保定等市举办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市级层面培训班,全省受训人数达到了1200余人。
二、调研情况
(一)江苏省绿色建筑工作情况
江苏省通过政府推动、强制一星和标识引导的发展模式,使绿色建筑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江苏省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898项,面积9689.3万平方米,标识项数和面积位居全国第一。主要做法:
1、政府推动。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并于2015年7月1日颁布并实施,将绿色建筑法制化。《条例》中确立了新建项目全面一星的基本要求,强化了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制定了若干创新政策扶持绿色建筑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依据。
2、完善标准。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强制性标准),配套印发了《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实施《设计标准》和《审查要点》体现了政府强制推行一星级绿色建筑和整体提升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发展思路。
(二)重庆市绿色建筑工作情况
重庆市将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建立了从单体建筑、住宅小区和生态城区3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机制。
1、创新推进机制。一是鼓励建设单体绿色建筑。重庆市组织了绿色建筑由低至高依次划分为银级、金级和铂金级的评审授牌工作,分别对应国家的一星、二星和三星级。二是新建建筑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杠杆”措施,使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增量成本基本控制在30元以内,一般3年左右能够收回增量成本,为重庆市全面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创造了条件。
2、建立标准体系。重庆市结合工作需要,完善了基础标
准体系和专项应用技术体系,其亮点是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相结合,颁布并实施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验收规程》和《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标准,为重庆市绿色建筑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主要启示
1、要推动绿色建筑健康、规模化发展,必须做好顶层设计,确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发展模式。目前,江苏省、青海省、贵州省、江西省、浙江省等五个省均出台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广西省、河南省和上海市已列入立法计划,通过实施“地方法规”,依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江苏省和重庆市分别颁布并执行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强制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愿评价),通过实施“强制标准”,确保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这种刚性要求和柔性需求的结合,使绿色建筑工作由典型示范引导向整体提升民用建筑绿色水平发展。
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我省也应通过地方立法、体制创新、完善标准、技术推广等多方面规范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工作。
2、要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江苏省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实施目标分解和考核,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省辖市,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等考核指标,并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按时间动态公布,绿色建筑发展在目标任务上有着落,在具体考核中有导向。重庆市开发了绿色建筑网上评价系统,为绿色建筑评价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持,从而提高了评价的可操作性和评价工作效率。
借鉴江苏、重庆经验、做法,下步我省也应积极探索绿色建筑目标考核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管理,创新评价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符合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新路径。
三、我省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作方式待创新。通过评价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这种方式在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初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从全国看,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北京市等已经全面强制推行一星级绿色建筑,从省内看,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和廊坊等城市也已经强制推行一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筑的发展规模已进入全新阶段,仅依靠财政奖励、绿色建筑评审来推动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须转变工作方式,使评价工作和整个绿色建筑工作相结合,由自愿申报走向强制推行。
(二)认识理念有局限。我省设计人员仍然普遍缺乏绿色建筑设计经验和对绿色建筑相关的概念掌握不清楚的问题,开发商普遍缺乏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营的经验。大部分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公众对于绿色建筑的认识还需要提高。提高全社会参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全社会对绿色建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才能更好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标准体系待完善。河北省现执行的省标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和《绿色建筑技术标准》(DB13(J)/T132-20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是后评价而不是前控制,不能在项目前期有效控制建筑的绿色化设计。两本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使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缺少强制性审查依据。目前,我省需要编制建设绿色建筑全过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四)设计标识多,运行标识少。自2010年至2015年累计,全省共获得评价标识项目215个,建筑面积2139.77万平方米,标识个数和面积分别位列全国前十名。其中,运行标识项目20个,建筑面积240.98万平方米,仅占全省累计个数的9.3%、累计建筑面积的11.26%。大部分的绿色建筑项目还停留在设计图纸上,下步,应在提高设计标识质量和改变运行标识少的状况上下功夫,设计标识项目做到按图施工,脚踏实地的抓运行,使工程项目真正达到绿色建筑要求。
四、2016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1、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30%以上。
2、由示范带动向全面强制推行一星级绿色建筑转变。
3、由重设计标识向设计和运行标识并重转变。
4、由单体建筑、建筑群向规模化、区域化发展绿色建筑转变。
(二)工作举措
1、出台我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依据。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经历了从节能示范的鼓励发展阶段到出台《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强制发展过程。为适应我省目前形势发展,借鉴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江苏经验,尽快调研出台《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或修编《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增加绿色建筑(建材)的相关内容,使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由示范带动到强制推动的整体提升跨越。
2、完善技术标准支撑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应覆盖从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营的整个过程。整合现有绿色建筑相关研究成果,在现行《河北省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修编成强制性地方标准《河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配套编制《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河北省绿色建筑验收规程》、《河北省绿色建筑运营标准》等系列标准规程,为在全省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通部、省、市三级数据壁垒,省级系统建成后,可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评审系统,以及各地相关业务系统建立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传输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统计、分析和管理绿色建筑项目。我省要加快与住建部平台系统、以及各市系统的对接步伐,实现绿色建筑信息平台建设和软件开发,建立涵盖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设计、建造、使用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
4、充分发挥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利用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通过资金支持运行标识,引导评价运行标识的积极性;对规模化和区域化的绿色建筑示范区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继续做好2016年度“国家和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奖励工作。
5、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媒体、展览会、宣传周、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绿色建筑理念,科普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有效引导绿色建筑消费需求,最终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绿色建筑技术方面培训,整体提升建设、设计、施工、物业管理单位行业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6、抓好绿色建筑项目监管。建立有效的绿色建筑的行政监管体系,将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标准情况和绿色建筑验收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范围,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形成从设计、审图、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闭合管理机制,配套出台相关文件,抓好评价标识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提升我省绿色建筑的品质。
7、创新评价标识工作方式。评价标识工作要逐步转换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机制,从注重评价过程向重视评价结果转变,充分发挥标识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绿色建筑的氛围。 (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郑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