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保障城市安全发展 住建系统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19-03-18 14:52 来源:

核心摘要: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的部署,市住建委迅速行动,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汇总形成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9月28日,市住建委召开视频会,对住建系统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进行了部署。以保障城市安全发展为中心思想,以排查安全隐患,压减安全生产事故为工作目标,自此全市住建系统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安全隐患治理行动。

此次住建系统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包括两个领域,五大方面,具体是: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危大安全隐患,提升施工现场临建房屋防火性能,防范施工破坏管线事故;房屋管理领域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和电梯安全隐患,全力打击改变普通地下室使用性质,违规外租等“三合一”“多合一”问题。为推进各项工作逐步有序开展,市住建委进一步细化了每年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隐患排查的治理标准。要求住建系统各从业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同时,加大市、区住建委(房管局)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市、区住建委(房管局)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联合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复查,对长期挂账的隐患将联合公安、综治、安监等部门采取联合惩戒,并积极邀请媒体曝光。市住建委将定期对从事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等住建系统从业单位开展督查。对专项行动重视程度不高,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市住建委将采取全市通报批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理措施。

下一步,全市住建系统将全面启动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构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根本,全面排查治理住建系统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