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按照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危旧房屋集中、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同时,继续做好2018年全市22个棚改项目的收尾工作,妥善解决棚改居民安置问题。市本级将围绕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做好上湾片区等四个棚改项目和常隆花园小区安置区项目建设。
二是推进公租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竹溪县、竹山县和郧阳区公租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进行督办,确保尽早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实施配租,力争2019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的分配率达到100%。
三是推进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修订完善十堰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按照降低准入门槛、拓宽申请渠道的原则,修改完善公租房分配制度,稳定住房解困预期。做好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适时启动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
四是推进公租房运营规范管理。重点抓好政府投资公租房和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抓好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的监管工作,跟踪掌握项目工程进度,及时收回已竣工的房屋,满足保障对象的配租需求。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李丽 通讯员 冷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