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荆门市和市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 工作计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中心城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监管,承担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楼宇建筑亮化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协调和 检查验收全市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 (五)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行业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 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