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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摇人验房”,租房的糟心事怎么解决?|荔枝时评

发布时间:2024-06-13 17:17 来源:荔枝新闻

核心摘要:“提灯定损”后,又见“摇人验房”。

“提灯定损”后,又见“摇人验房”。6月10日,租住在湖北荆州市的朱女士发帖称,自己退租时,房东带了五个人验房,他们在家中抠细节,指出存在墙面刮花、开关磨损等问题,不愿退押金。经当地警方介入后,6月12日,朱女士表示租房退押金事宜已圆满解决,押金已退回。

很多人对今年早些时候发生的“提灯定损”事件记忆犹新。实际上,租户在租住期间及退租时,与房东发生争执乃至冲突,可谓屡见不鲜。一些“恶房东”动辄挑刺、找茬,将房屋租住期间的正常损耗认定为租户责任。与此同时,当房屋及其内部设施需要维修时,有的房东又不愿负责。关于租房期间的糟心事,不少租户都能列举出一大堆。

在很多租房纠纷中,房东利用强势地位,让租户承受了不公正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租户都没有责任。有的租户可能确实对房屋或内部设施造成了显著破坏,有的租户也可能不履行租约,让房东正当利益蒙受损失。这些行为的客观存在,让房东对租户产生不信任的提防心理,也更容易导致双方矛盾的激化。

因此,解决类似“提灯定损”的问题,最根本是要建立完善的协商机制,把租户和房东双方的行为都约束在法律与租房合同的框架内。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双方都能获得诉诸公道的途径,不必依赖于“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非常规维权。

对此,一些地方的住房租赁条例已有相关规定。比如,《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提出:“因住房租赁发生纠纷的,由租赁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协会、行业组织或者有关政府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现实中,不少租房纠纷的当事人无法心平气和地协商,就需要基层组织的有效介入。

通过中介公司实现出租房信息的发布、租房合同的签订,是房屋租赁市场的主流模式。中介公司在撮合租房交易以后,不能“撒手不管”,而要把中介服务贯穿于租房合同的全流程。尤其在押金收取、设施维修、退租手续等环节,中介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尽到应有的担当,对房东和租户的行为起到监督作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租房纠纷中,当事双方往往就究竟什么是正常的损耗、什么属于租户的破坏,产生不同见解,相关损失的鉴定、评估也莫衷一是。对此,有赖具有专业素养的第三方评估,并推动中介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升级,成为化解租房纠纷的“中间人”。

根据相关投诉数据,押金租金纠纷占住房租赁纠纷七成以上。面对租房押金被房东克扣等风险,一些地方也积极探索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制度,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当押金被关进“保险箱”,房东和租户的权益就能得到进一步保障。

“租房市场的水很深”,很多人在遇到租房纠纷时,并不清楚怎么维权、怎么保存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对此,不妨加大有关租房法律规范的宣传,提供专业的维权建议,解决租赁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必要情况下,还可以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面临租房纠纷的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用法律挺起租房者的腰杆。(作者王钟的,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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