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到 2027 年,我国将制定出台 10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14 06:37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公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7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 10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公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7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 10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鼓励政府和国有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以装饰装修材料和汽车等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
 
 
住建部
 
《实施方案》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
 
到 2027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 10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
 
到 2030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 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应用环境持续优化拓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质性参与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
 
为实现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2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内容包括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
 
二是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包括强化政策支持与协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丰富拓展推广应用场景,鼓励地方试点和政策创新,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
 
三是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包括积极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是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包括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规范产品碳足迹专业服务,加强产品碳足迹人才培养,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建立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支撑保障体系,加强产品碳足迹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
 
《方案》强调,要丰富拓展推广应用场景,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政府和国有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以装饰装修材料和汽车等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基于自身实际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绿色出行和碳普惠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为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