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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

加快治理步伐 建设美丽乡村

发布时间:2019-06-25 15:45 来源:新华社

核心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6月24日,人民日报)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
 
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钟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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