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我国城市更新“先体检、后更新”模式,迈入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6-09-29 07:15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城市体检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它标志着我国城市治理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模式,正式迈入“先体检、后更新”的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它不仅是一份技术规范,更是一份关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诊断书”与“处方笺&...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城市体检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它标志着我国城市治理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模式,正式迈入“先体检、后更新”的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它不仅是一份技术规范,更是一份关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诊断书”与“处方笺”。

 

 

我国城市体检取得阶段性成果

 

回望过去几年,我国城市体检工作经历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覆盖”的跨越式发展。

 

早在2024年,住建部便部署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到了2025年,全国已有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152个县级市开展了这项工作,覆盖范围不断扩围。而2026年,更是被业内称为“城市体检全面落地元年”——根据住建部最新部署,今年起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包括县级市)将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实现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的全覆盖。

 

这一进程并非简单的数量叠加,而是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许多可复制的经验:广东率先建设省级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实现“一次上报、多方共享”;江苏苏州将卫星遥感、无人机、车载AI等技术融入体检,编织起“空天地一体”的感知网络;长春通过体检发现并治理“围而不建”的闲置围挡,释放公共空间58.6万平方米,新增停车泊位2600余个;石家庄建立闲置空间“即查即改”转化机制,将拆违腾退地、街角空暇地转化为口袋公园和停车场。

 

更令人瞩目的是,城市体检已经开始与城市更新形成实质性联动。山西省通过立法明确体检与更新规划的衔接机制;江西赣州以历年体检结果为依据,形成年度体检项目建议清单;贵州关岭、黎平、桐梓3个县经体检谋划生成的项目,成功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共计6840万元,专项用于地下管网建设改造。

 

这些实践充分证明,城市体检正在从“发现问题”走向“解决问题”,从“纸面报告”走向“民生实效”。

我国城市体检面临的现实挑战

在成绩背后,我国城市体检工作仍面临诸多深层次问题,制约着其效能的充分发挥。

 

数据获取与整合的“硬骨头”。城市体检涉及住建、规划、市政、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数据壁垒长期存在,格式标准不统一,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困难。部分城市存在统计数据滞后、互联网大数据获取受限等问题,直接影响体检的时效性与精准性。

 

成果转化效率不足。一些地方存在“体检结果与更新项目脱节”的现象,尚未形成“体检-规划-更新”的全链条联动,政策落地周期较长。体检短时效(一年一体检)与更新长期限(五年规划)之间的不匹配,也成为制度设计上的难点。

 

技术瓶颈尚未完全突破。城市存量巨大,全覆盖高精度检测人力成本高、财政难承受;传统体检对地下管网、桥梁等隐蔽工程识别精度不足,缺乏动态监测能力,存在安全盲区。主客观数据耦合分析技术也存在鸿沟——民生主观情绪感知与城市建设运行客观监测基于不同方法论,二者交叉分析的技术仍在探索完善阶段。

 

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城市体检常态化工作机制仍在探索阶段,部分城市依赖年度集中评估,缺乏动态监测与预警能力。体检逐年反馈的问题清单、指标的动态变化以及相关对策建议,尚未有效融入城市更新工作架构之中。

构建城市体检完整的制度框架

面对城市体检中存在的痛点与堵点,为规范城市体检工作,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城市建设、运营、治理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体检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共十五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到组织机制、体检内容、成果应用,进行了系统性规定,为城市体检工作搭建起完整的制度框架。

 

在定位上,《办法》明确,城市体检是“在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查找一定时期内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的活动”。这一定义将城市体检从单纯的技术评估,提升为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

 

在原则层面上,《办法》确立了开展城市体检的三大核心原则:一是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实际,找准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的工作体制机制。

 

在组织机制上,《办法》构建了“国家指导监督-省级指导监督-城市组织实施”的三级架构。明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体检工作,对工作时效性和质量、城市体检成果应用情况等实施监督。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体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体检的组织实施。

 

在体检内容上,《办法》将城市体检分为综合体检与专项体检两类。

 

综合体检,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特色指标构成,涵盖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其中,住房维度,从安全耐久、功能完备、绿色智能等方面设置指标。小区(社区)维度,从设施完善、环境宜居、管理健全等方面设置指标。街区维度,从功能完善、整洁有序、特色活力等方面设置指标。城区(城市)维度,从生态宜居、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产城融合、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等方面设置指标。

 

专项体检,要求城市体检主管部门结合综合体检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或城市更新工作需要,适时对住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专项领域,或者既有小区、社区、老旧街区厂区等开展专项体检。片区更新前应当开展专项体检。

 

在成果应用上,《办法》最具突破性的规定是: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应当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效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这意味着,“先体检、后更新”从政策倡导上升为制度刚性。

从“软约束”到“硬制度”的跨越

《办法》在多个维度实现了创新性突破。

 

确立“先体检、后更新”的刚性约束机制。这是《办法》最核心的制度创新。过去,“先体检后更新”更多是一种政策导向,缺乏强制力;而《办法》通过立法形式,将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置必要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了盲目改造、面子工程和重复建设。

 

构建“综合+专项”的双轨体检体系。《办法》创造性地将体检分为综合体检(每5年一次)和专项体检(适时开展),既保证了系统性评估的周期性,又兼顾了特定场景的灵活性。特别是明确“片区更新前应当开展专项体检”,使体检与更新的衔接更加精准高效。

 

建立多源数据融合的采集机制。《办法》明确,数据收集应当充分利用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单位鉴定意见、互联网大数据、问卷调查、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管理、物业服务信息等数据。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打破了数据壁垒,为构建统一的城市体检数据库奠定了法律基础。

 

强化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办法》要求,开展城市体检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社区公告栏等载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这使得“问需于民”从口号变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明确经费保障与监督机制。《办法》规定城市体检工作经费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反映的“没钱体检”问题;同时明确了国家和省级的监督职责,确保体检工作不走过场。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治理理念和实践的一次深刻转型。

 

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它推动城市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提升”。在我国城镇化率已近64%的背景下,城市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办法》通过制度化的体检机制,确保城市更新的每一分钱都花在民生刀刃上,推动城市建设从“粗放建设”迈入“精准提质”新阶段。

 

从民生福祉的角度看,它让“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落到实处。房屋渗漏、停车困难、养老托育缺失、内涝积水……这些群众身边的“烦心事”,通过体检被系统性地纳入治理议程,并转化为具体的更新项目。城市好不好,居民说了算;体检让城市建设真正贴合人民需求。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它将催生万亿级的城市更新市场。随着“先体检、后更新”模式的制度化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修缮等项目将更精准地对接体检发现的建筑病害问题。建筑渗漏治理、房屋防水修缮等存量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有序释放,为相关行业拓展市场空间提供稳定政策支撑。

 

从治理体系的角度看,它标志着城市治理从“事后救火”转向“事前预防”。通过常态化体检和动态监测,城市具备了自我监测、自我调养、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真正实现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

 

城市体检,检的是城市的“身体状况”,测的是治理的“能力水平”,暖的是群众的“心头温度”。

 

《办法》的出台,是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将过去分散的、临时的、运动式的城市排查工作,整合为系统的、常态的、制度化的体检机制;将“先体检、后更新”从政策倡导转化为法律刚性;将城市从被动的“治疗对象”转变为主动的“健康管理主体”。

 

当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办法》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距离正式施行还有一段路要走。如何让各项规定从“纸面”落到“地面”,如何破解数据壁垒、技术瓶颈和资金难题,如何确保体检不走过场、整改不打折扣,这些都是未来需要持续回答的课题。

 

但方向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清晰。当每一座城市都拥有了自己的“健康档案”,当每一次更新都建立在精准诊断的基础之上,当每一位市民的诉求都能被看见、被回应,我们所向往的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图景,便不再遥远。

赞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