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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立法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23-03-31 16:37 来源:兵团广播电视台

核心摘要:新疆首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公布施行。

新疆首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公布施行。

海绵城市是什么?海绵城市就是城市要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呼吸自如,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高级工程师孙亮介绍,《条例》共二十八条,分别包含总则、规划和设计管理、建设和质量管理、运营和维护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六个章节。

《条例》提出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避免无序开挖。城市新建片区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连片建设和全过程管控。

孙亮介绍,海绵城市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务、林草、房产、气象、生态环境等多个行业。各行业如何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设海绵城市,一直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

“《条例》的颁布,对于乌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孙亮说,《条例》中对海绵城市建设在规划和设计、建设和质量、运营和维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支撑,解决了各相关行业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

同时,《条例》中对政府各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详细划分,特别是针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统筹协调作用做了明确要求,解决政府各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职责不清问题。

孙亮说,乌鲁木齐市在高位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主体,将有利于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涵养城市水资源,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为打造西北绿洲海绵城市典范奠定坚实的基础。(记者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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