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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02 15:20 来源:山东发布

核心摘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3〕1号)明确,在全省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包含市本级在内不超过2个试点市、县(市、区),试点时间为1年,2023年4月-10月下旬,可结合实际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公园绿地等绿...

去年春秋到公园露营成了不少市民的周末休闲方式,不过,也有市民吃了闭门羹,或者露营时遇到相关配套不足的难题。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全省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包含市本级在内不超过2个试点市、县(市、区),试点时间为1年,2023年4月-10月下旬,可结合实际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公园绿地等绿色空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人民群众对城市绿色生态空间有了新的需求,希望增加可进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是扩大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的重要举措。《通知》称,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提升公园多元服务功能的重要意义,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推动开放共享试点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均可申报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包含市本级在内不超过2个试点市、县(市、区),试点时间为1年。
 
2023年2月中旬-3月上旬为摸清底数阶段,各试点市、县(市、区)梳理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以及周边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售货点、安全监控等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建立可供开放共享的绿地台账。开放共享区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的区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区域。
 
2023年3月各试点市、县(市、区)要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园绿地中可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游客承载量,以及完善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功能、加强植物养护管理和游客服务保障等措施。其中,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域要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可推广地块轮换养护管理等制度,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鼓励各地拓展开放共享的绿地类型,增加绿色活动空间。开放共享区域禁止使用明火。
 
2023年4月-10月下旬开展开放试点,各试点市、县(市、区)要根据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好试点工作,可结合实际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公园绿地等绿色空间。确定开放的区域通过本地媒体主动公开开放共享的区域范围、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使用要求等。根据人民群众使用需求和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开放共享区域养护管理制度和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管理,遇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应采取临时关闭等动态管理措施,并通过通告等形式提前通知。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审核确定试点市、县(市、区),优先考虑推荐设区市开展试点工作。各地要合理确定开放共享区域,以点带面,逐步探索建立轮换制养护等管理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开展省级试点调研工作,了解试点城市工作进展,及时分析试点城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组织工作交流、专家调研等给予指导和支持。
 
《通知》明确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养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加强试点工作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对于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评选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时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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