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朝阳: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喀左召开

发布时间:2019-04-18 16:21 来源:

核心摘要:  为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6月2日,朝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喀左召开,会上传达了市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多次重要签批意见,学习中央及我省下发的有关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支队、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执法局负责人参加。 会前,参会

   为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6月2日,朝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喀左召开,会上传达了市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多次重要签批意见,学习中央及我省下发的有关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支队、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执法局负责人参加。
 
      会前,参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喀左县便民市场、广告牌匾、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景区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喀左县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学习了喀左县城市管理先进经验。
 
      座谈会上,市综合执法局认真传达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批示,尤其是对于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的便民市场、城区内违法建设、建筑垃圾排放等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要求全系统要尽快查找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拿出举措、列出问题清单、切实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随后,各县(市)、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城市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和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等进行交流发言。座谈会还详细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明确了改革方向,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全系统要认真学习中央37号文件中确定的改革内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关于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面,要按照新颁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治理方式,深入思考,理顺服务、管理、执法关系的问题,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监督机制;关于“强、转、树”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切实树立好的形象,坚持“走动管理”,各县(市)、区局要走访园区、企业,列出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把服务工作做在前面,进行上门服务。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