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24年,我国持续开展以工代赈工作,积极拓宽农村低收入群众和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近就业增收渠道。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全年累计吸纳带动332万名低收入群众务工就业,同比增长31%;发放劳务报酬478亿元,同比增长32%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24年,我国持续开展以工代赈工作,积极拓宽农村低收入群众和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近就业增收渠道。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全年累计吸纳带动332万名低收入群众务工就业,同比增长31%;发放劳务报酬478亿元,同比增长32%。
以工代赈,即“以务工代替赈济”,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现阶段,中国的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
实行以工代赈,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通过劳动获得劳务报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实行以工代赈,能缓解就业压力,减少贫困和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农村等地区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能够建设和完善一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斜。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建设等五大领域。
据了解,2024年,我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吸纳36万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下达2024年度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115亿元,较2023年度增加6亿元,支持有关省份共实施2726个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全年累计吸纳36万名农村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受灾群众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务工,发放劳务报酬41亿元,占中央投资的比例达到30%以上。各地还依托项目建设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开发建后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全年累计培训以工代赈务工群众20余万人。
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带动246万名群众就近就业。2024年,各地在国、省、市、县四级共1.2万个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累计带动246万名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394亿元。如,河北、黑龙江、甘肃、青海等省在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东北地区和积石山地区的114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全年吸纳16.5万名受灾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内蒙古、新疆等有“三北”工程建设任务的12个省(区),通过以工代赈共吸纳7.4万名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等林草生态工程建设。湖南省犬木塘水库工程深入挖掘土方工程、砌筑工程等建设环节实施以工代赈吸纳就业潜力,累计吸纳7018名当地群众务工。四川省蜀道集团在31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向沿线群众提供就近就业岗位超2.6万个。
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50万名群众就近就业。2024年,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1.2万个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共吸纳50万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43亿元。其中,24个省(区、市)在45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累计吸纳4.6万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