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十堰晚报讯记者 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10月底,我市已全面完成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率和公租房分配率均为100%。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李丽 通讯员 冷冰)十堰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55312户(套),其中市本级为20050户。截至10月底,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达到55312户(套),其中市本级完成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李丽 通讯员 冷冰)十堰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55312户(套),其中市本级为20050户。截至10月底,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达到55312户(套),其中市本级完成 20050户 (套),完成率为100%。
据统计,2013年以前,我市由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23763套,截至今年10月底,已分配23763套,分配率为100%。2014年,我市由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4358套,截至今年10月底,共分配4358套,分配率为100%。
另据了解,为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棚改的组织机构、改造原则与操作程序、资金筹措等工作措施,建立了棚改奖励机制,即棚改腾退土地出让净收益,市、区政府按7:3的比例分成,同时根据各区项目实际,解决了各区房屋征收补偿前期费用来源渠道,化解了棚改瓶颈。
我市同时建立了棚改激励帮助机制,建立了货币化安置奖励机制。出台《十堰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规定:按期签约的,给予最高30%的货币奖励。我市房票安置政策规定,棚改居民选择房票安置方式的,给予5%的现金奖励;同时为棚改居民购房提供帮助。对选择货币补偿或房票安置方式的棚改居民,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密切配合,主动与在售商品房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争取优惠价格,引导居民购买到放心房,以此推动货币化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