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印发《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强调,重点支持使用年限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优先支持使用年限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
《实施方案》规定了更新改造范围,西安市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多业主普通单元老旧住宅电梯可以实施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使用年限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优先支持使用年限20年以上(2004 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
《实施方案》明确了更新改造标准,更新后的电梯,应不低于《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现行标准和《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且整机质保期应不低于5年。改造后的电梯,应达到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且质保期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应不低于5年。
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如何推进?《实施方案》从更新改造范围、标准,职责分工,申请人与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实施流程,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规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以一个住宅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本住宅单元同意更新改造的相关业主作为该项目的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项目报建、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等工作,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改造资金从哪里来?《实施方案》明确,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按照《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通过六种方式筹集:
共同出资。按照电梯所有权人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共同出资,包括工程直接费用和安全评估、检测检验、招标采购、结算审核等费用。
使用电梯广告收益。支持按程序使用电梯轿厢内部商业广告收益等小区公共收益。
使用电梯回收残值。支持按有关规定报废回收老旧电梯金属等可循环利用材料,向电梯所有权人兑付残值费用。
使用住房公积金。电梯更新改造完成取得或变更使用登记证后,可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使用银行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相关贴息贷款产品。
引入社会资本。鼓励政府平台公司、合法的社会机构以合法投融资方式参与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在支持政策方面,明确,对符合本方案规定,且批准纳入国债等政策支持的项目,由实施主体在收到安全评估报告之日起1年内实施完成的,按照国家、陕西省当期有关补贴政策的具体规定办理并享受补助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