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23年8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
2023年8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按照方案部署:“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各相关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取得阶段成效,共关停燃气经营企业2210家、充装企业95家,查处“黑窝点”1206处,查封处置“黑气瓶”5.89万支。为加强执法案例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将在本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执法案例。
江苏无锡查处一企业擅自毁损燃气设施案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从事园艺施工活动时,因栽种树木擅自使用挖掘机开挖地面,导致地下燃气管道被破坏,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破坏行为、承担管道修复费用,并对其作出罚款5.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青岛查处一企业违规向高层建筑一层商铺供应瓶装燃气案
2024年3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市北区宁安路某高层建筑一层商铺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存放的两个15公斤重的瓶装燃气,是青岛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违规为其供应的。
该行为违反了《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参照《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液化气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