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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被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4-12-30 07:06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决定,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决定,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

 

 

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就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从“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强化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十七项要求。

 

《意见》决定,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

 

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意见》强调,要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要完善专项债券项目“一案两书”制度,简化财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意见》提出,要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要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完善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机制。要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

 

《意见》要求,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统筹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和进度,做到早发行、早使用。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在建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要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

 

《意见》强调,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要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明细台账,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防范以项目资产抵押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要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完善专项债券偿还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

 

《意见》提出,要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对新发生违法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的“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停止试点。对不符合发行要求但已发行专项债券的地区,在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时予以扣减,省级政府要暂停相关市县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要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地区,依法依规采取扣减限额、约谈通报、考核监督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定期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开展政策实施动态评估。加强对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机制等方面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适时动态调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正面清单”。

 

《意见》公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

一、完全无收益的项目

 

二、楼堂馆所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用房;

(二)党校(行政学院);

(三)培训中心;

(四)行政会议中心;

(五)干部职工疗养院;

(六)其他各类楼堂馆所。

 

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一)巨型雕塑;

(二)过度化的景观提升和街区亮化工程;

(三)文化庆典和主题论坛场地设施;

(四)其他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房地产等项目

 

(一)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

(二)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

 

五、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

 

一般竞争性产业是指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需平衡、竞争充分,且不存在足以影响价格的企业或消费者的产业领域。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

一、省份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

 

二、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地区

 

河北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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