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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点

发布时间:2019-01-15 08:00 来源: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记者寒冬)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将选取2-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对从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国家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推动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要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人员,采取公开信用信息、暂停相关工作直至清出目录清单等措施。


要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要求,制定发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考评员、督导员等相关标准和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考评员、督导员培训,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应用,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服务。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通知》明确,坚持试点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取2-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选取本地区1-2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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