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了一系列明确的目标与实施路线图。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经制定,并已先后经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行动计划》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水源地保护、劣V类水体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淘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战役。
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标志性改善,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环境治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为2022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美丽广东奠定坚实基础。
大气质量要保持全国领先优势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广东全省PM2.5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低于35微克/立方米),开启广东迈向空气质量改善第二阶段目标(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PM2.5低于25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方面,优良水体比例明显提升,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4.5%以上;劣V类水体和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污染河流水质明显好转。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基本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7%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
《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包括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共6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
每项重点任务都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牵头单位、参加单位。例如,到2020年年底,广东城市、县城新增配套污水管网10276.58公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0%。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到2020年,天然气主干管网通达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珠三角地区天然气管网通达全部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80亿立方米以上等。
《行动计划》提出,充分发挥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河长制、湖长制的作用,统筹协调处理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省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的地方,省级财政资金将进行奖励。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
(原标题:到2020年实现绿色 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