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发布《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控等方面,持续推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改善。
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是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一直以来面临的“痛点”问题。为加快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整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持续改善,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突破行政区限制,合理规划布局入海排污口;在海域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对水环境容量不足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大力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通过综合整治实现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控。坚持协同共治、标准先行的理念,共同建立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开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头治理及监测,建立健全清理防治协调机制;研究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大湾区近岸海域重大污染事件通报和区域潜在环境风险评估、预警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区域突发海域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原标题:推动粤港澳大湾区 近岸海域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