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门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其中深圳、珠海等14城市最终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据了解,此次共有17个城市参加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有14个城市入选,包括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
据了解,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后,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