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明确调整后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为15个。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进行了调整。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胜风景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