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中,从业单位不得使用《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据了解,为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进“好房子”建设,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住建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
强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中,从业单位不得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