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汽车、住房等领域消费限制性措施。
《意见》提出了改革目标:到二○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定位作用充分彰显,科技自立自强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区域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更趋协调更加平衡,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交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好的答卷,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全面建成,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意见》从围绕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健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围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十五个方面,提出66项举措。
《意见》强调,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配置金融资源的机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系统推进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引导企业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加强智能科技应用、优化物业服务、提高无障碍适老化水平。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建立适应新型建筑发展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
要求,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分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县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探索完善扁平化管理体制,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县域副中心、发展成为小城市。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推进佛山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
要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完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按法定程序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分层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风貌管理。建立健全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法规制度,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