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挖掘机在村里施工惊扰树上的马蜂窝,导致村里一78岁老人被马蜂蜇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是2023年发生在四川西充县某村的一起悲剧。事后,家属将相关施工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11月26日,红星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法院日前公布了本案判决书,判决涉事方承担8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5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23年10月30日,早上8时许,挖掘机司机全某受雇于任某某在西充县大全镇某村剔除树木低矮树枝时,因施工晃动惊扰树木上的马蜂巢,致使马蜂飞散。全某发现马蜂后,将情况告知了任某某及附近围观施工的村民,但任某某未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划设警戒区域,也未报告当地组织和有关部门。
悲剧在当日下午4时许发生,78岁的村民贾某进入马蜂飞散区域被马蜂蜇伤。任某某等人发现后,立即将贾某送医救治,贾某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被蜂蜇伤、多脏器功能衰竭”等。次日,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逝者贾某的家属将承包案涉工程的公司及任某某起诉到西充县人民法院。家属认为,相关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惊动树上的马蜂,导致马蜂受惊蜇人是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被告明知树上有马蜂,出事前却未在施工现场、附近的村委会张贴任何警示、提醒标志,也未在马蜂窝处拉警戒线提醒来往的村民注意,被告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开放农地进行挖机施工时,因施工惊扰马蜂巢,造成马蜂飞散形成危险,被告对此明知但未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划设警戒区域等安全措施,致使贾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马蜂飞散区域,被马蜂蜇伤致死,贾某的死亡与被告的施工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作为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危险由现场施工的驾驶员全某引起,其系从事雇佣活动中的行为,应由其雇主任某某承担责任。任某某在现场负责机械施工活动中,疏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贾某擅自进入施工区域,未及早发现可能遇到的危险,遭遇马蜂蜇伤后处置不当,自身也存在过失。法院酌定由被告任某某承担80%赔偿责任。此外,涉事某公司承包案涉工程后,将机械施工项目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被告任某某,致使其在施工项目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任某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任某某赔偿死者家属25万余元,涉事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