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21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具体来看,哈尔滨市将缩短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期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建户满180天,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还将提高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核定倍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核定倍数由20倍调整为25倍。
此外,哈尔滨市还明确,要提高租房提取职工贷款核定额度,哈尔滨市缴存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贷款额度时,可将申贷时点当年及上一年度内累计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地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在哈尔滨市主城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按主城6区范围进行套数查询认定;在哈尔滨市其他区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进行套数查询认定
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支持缴存人在哈尔滨市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扩大商转公贷款受众群体,支持异地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在哈尔滨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哈尔滨市在最新调整的政策中提出,要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多子女家庭在哈尔滨市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即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04万元,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30万元。
在此之前,东北的另外两个省会城市也已有所行动。其中,沈阳市已经于10月30日宣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措施,内容涉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政策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居保障作用,经研究,拟对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作者 孙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