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对“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等45个企业拟确定为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和经验做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1月11日。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污水处理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和地方复核,对确定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和经验做法予以公示。公示的有“高效减污节能降耗、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技术管理协同创新、综合示范”等四个类别45个企业。
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及经验做法
一、高效减污节能降耗类绿色低碳标杆厂(8个)
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无锡市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武汉市黄家湖污水处理厂、重庆市长滩污水处理厂、玉溪市污水处理厂
经验做法:
1.推进高效减污。如,硫自养反硝化深度脱氮技术、AOA 处理工艺、深度除磷技术等;多段多级A/O工艺,多点进水,减少内回流;优化工艺系统控制参数,实现“零碳源”投加。
2.优化碳源选择。如,采用复合碳源或利用餐厨废液、啤酒废液等作为替代碳源。
3.推进节能降耗。如,改进MBBR工艺,提高氧气利用率;采用节能型MBR 膜技术;应用基于氨氮负荷的精确曝气系统、全变频设备管理曝气风机和水泵等;开展新型搅拌器替换等设备更新改造。
4.持续技术创新。如,设立研发中心或试验基地,研发减污降耗技术装备并转化应用。
二、资源能源循环利用类绿色低碳标杆厂(7个)
阳泉市昇阳污水处理厂、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青岛市团岛污水处理厂、郑州市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雷锋)水质净化厂、广州市萝岗水质净化厂(一、二期)
经验做法:
1.扩展再生水利用场景。将再生水广泛应用于市政杂用、生态补水、工业等。
2.加强能源回收利用。利用沼气、光伏和风力等发电;污水源/再生水源热泵技术供热供冷;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优化能源结构;耦合污泥消化与热解气化供能;自产蒸汽与市政蒸汽并网;区域能源站回收污水余热为周边建筑供能。
3.加大污泥资源化利用。采用高级厌氧消化技术,协同市政餐厨垃圾处理;建立污泥资源中心,用于土壤改良、林地和矿山修复、制作有机肥等;通过污泥干化技术,用于烧制环保砖等;周边电厂余热蒸汽用于污泥干化,后掺烧发电。
三、技术管理协同创新类绿色低碳标杆厂(14个)
北京市碧水再生水厂、北京市清河再生水厂(一、二期)、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厂、厦门市前埔水质净化厂、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长沙市长善垸水质净化厂、深圳市福田水质净化厂(一期)、广州市沥滘净水厂、成都市第九再生水厂、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二期)、张掖市污水处理厂
经验做法:
1.推进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如,采用大数据、物联网、BIM 技术构建全面覆盖、高度集成的智慧水务运维管理平台;开发“智慧运营系统”“药剂配置数据库”“设备云维保”“机器人智能巡检管理平台”等。
2.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如,提供全链条管理、业务标准和流程工具;将员工日常工作内容快速植入系统平台,形成“人+工具”协同效应;建立完善全周期全流程管理系统。
3.推进“厂网河湖”一体化。如,统一调度管理维护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及再生水回用;对于分散式污水处理厂,建立“上下联动、厂厂联动、厂网联动”统筹调度机制;建立流域智慧联动系统;开展管网、河道水位水质联动分析,水厂及调蓄池联动等,加强汛期污水调控。
4.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如,建设集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市政污泥处理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于一体的循环产业园。
四、综合示范类绿色低碳标杆厂(16个)
北京市高安屯再生水厂、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北京市酒仙桥再生水厂、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理厂、上海市泰和污水处理厂、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三、四期)、杭州市余杭污水处理厂(四期)、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厦门市高崎水质净化厂、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武汉市江夏污水处理厂、深圳市固戍水质净化厂(二期)、重庆市九曲河污水处理厂、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西安市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
经验做法:
综合高效减污节能降耗、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技术管理协同创新等各方面举措,推进高效减污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大力开展资源能源回收利用,积极推进管理模式机制创新,探索开展碳排放评估及核算,系统推动污水收集处理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