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杜佳晨 通讯员 罗清峰 朱翩翩)近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了新部署,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优化营商环境引向更深入的动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一个事项的办理,就如同一面为民服务的镜子。“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近年来,各地城管部门不断推进服务提质增效,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以开放姿态和坚定决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将环境“软实力”转化为竞争“硬优势”。
“优”无止境,“软环境”赋能“硬发展”
栽下梧桐树,引来凤凰栖。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是生产力、竞争力,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因素。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放”的力度,健全“管”的机制,提升“服”的质效,强化“效”的导向,精准改革、精细落实、精心服务。无论是晚间办事“不打烊”,还是快速解决百姓的急愁难盼,都令人感受到改革创新的问题导向与民生温度。
以“小举动”优化营商“大环境”。各地致力于构建更加高效、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在“高效办成一件事”,着力打造“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海南省万宁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建立“订单式服务”机制所打造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模式;
湖北宣恩县围绕十大民生实事,聚焦城区内商户及流动摊贩的违规搭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市政设施安全等问题,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简化商户门头广告设置、广场临时占用、市政道路管网开挖,便民摊位设置等行政审批手续,为群众办事打开方便之门,多措并举地营造更加整洁有序、安全便利的城市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记者采访过程中,企业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也提出了期盼和建议,一些地区开放更多维权渠道,形成政府、企业、平台多方协作的长效机制,有的地区则是积极降低企业负担,助力援企稳岗。今年1至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减征失业保险费17.22亿元、工伤保险费5.41亿元,分别惠及28.61万家、29.15万家用人单位。“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变成了稳岗扩岗的发展红利。”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英说。
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还需创新管理方法,建立健全网格巡查、部门协同、执法巡查、考评监督等工作机制,落实各方责任,纵深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常态保持,形成全民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城管智慧、城管力量。
“进”无止境,政务之“优”促环境之“好”
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需要一流的营商环境。要持续拆除“篱笆”、厚培“土壤”,更大力度清除各种隐性壁垒,营造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激发市场环境。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要聚焦企业急愁难盼问题,找准真抓实干的新路径,当好市场“有求必应”的“店小二”。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要聚焦企业急愁难盼问题,找准真抓实干的新路径,当好市场“有求必应”的“店小二”。对此,湖北省监利市坚持开展“双优化”攻坚战,以先行创建为抓手,营商环境持续进位,突出问题逐步化解,结账考核制度不断规范。让“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有机结合,让高效监管和优质服务形成合力,不断激发经营主体的持续发展活力。
9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提出了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的要求,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重点围绕当前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影响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针对限制企业跨区迁移、冒名登记、职业索赔等问题,主动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提出企业异地迁移可以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登记、完善企业实名登记机制和程序等务实举措。
持续加大“一门、一网、一窗、一次”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越来越多的措施有效推行。
南阳市围绕投资建设项目极简审批、“清廉大厅”“潮汐窗口”等方面,打造特色政务服务品牌;阜阳市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问题办结率、满意率、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数量和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分结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利川市积极推行人性化、柔性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从细节着手,主动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市场繁荣,采取“属地管理、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原则,合理规划临时经营摊位,科学设置夜市餐饮、小商品等摊群点,以小摊点托起了大民生……
不少地方出台简化办事流程、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监管服务模式、降低中小企业负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等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增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一系列便企措施、一项项利民举措,不仅降低了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成本,还充分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提供“硬支撑”,“办事越来越方便”成为了人们的真切体验。
“法”无止境,“亲清护企”助力高质量发展
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法治。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好的政策通过法治方式确立下来,不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信心。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以法治方式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更好、更优。
面对新形势新变化,需用扎实的法律举措稳预期、提信心,让经营主体心无旁骛谋发展。
——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打造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提升涉企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质量,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促进经营主体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商事纠纷“便捷快省”了结,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以法律手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行依法按期认缴;全面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机制,重点破除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问题。
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 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创造更优营商环境,让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