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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推进现房销售 公积金最高可贷130万 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2024-10-28 16:54:44来源:凤凰网山东   
核心摘要:10月25日,烟台市政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玉荣公布《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于琳,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邢红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烟台分局统计与风险监测科科长李瑞,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刘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李雪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25日,烟台市政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玉荣公布《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于琳,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邢红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烟台分局统计与风险监测科科长李瑞,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刘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李雪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烟台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自规、公积金、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相继起草了《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措施》等文件,并提交市政府,研究通过多角度、全方位推动烟台房地产“止跌回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

提出1个总体要求

以“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市场+保障”双轨制住房体系,集中力量调结构、抓项目、保交付、促消费、优服务、强监管,全方位推动烟台房地产“止跌回稳”。

明确7项工作措施

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和供需匹配机制。建立年度“白皮书”制度,编制用地和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科学合理的统计评价体系,推动人房地钱要素完善联动、供需适应匹配。

加力调结构促转型。完善“保障+市场”双轨制住房发展体系。保障房方面,统筹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人才公寓等资源,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和新青年、新市民住房问题;市场方面,筛选一批优质地块,提前规划建设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定制型商品房,满足改善型和个性化住房需求。

加力抓项目稳投资。重点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做优增量项目服务、完善配套项目建设、建立常态化融资协调机制,推动房地产投资稳步增长。

加力保交房防风险。抓好保交楼、保交房、回迁安置项目建设,积极消化存量商品房,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打好房地产风险化解攻坚战。

加力促消费稳市场。进一步优化促消费政策供给,丰富促消费活动形式。

加力优服务推升级。优化土地供应模式,完善生活配套基础设施,推动物业服务升级,试点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加力强监管促规范。限期实现“封顶预售”,探索推进现房销售;全面推行预售资金封闭运行监管,探索试点商品房按需定制,滚动实施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行全流程质量监管,提升项目开发建设质量。

《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从金融、公积金、土地、财政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金融方面:统一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为15%

需求端统一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且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限制(最短为一年)。

供应端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对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进一步加大“白名单”项目支持力度,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做到“应贷尽贷”。

公积金方面:最高额度可贷130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符合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高品质住宅购买相关政策支持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可浮动到130万。

取消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地、工作地限制;优化调整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原按市域认定改为按区和县级市认定。

土地方面:新出让土地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打造

通过争取专项债、专项借款等途径加大土地收储和存量土地收购,加快推动闲置土地处置。

同时,自10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打造,同步落实减容减费支持政策;两手抓,实现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目标。

财政支持方面: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

通过争取专项债、专项借款等途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或支持危旧房屋改造。紧抓城中村改造政策机遇,加大改造力度。

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即购买存量住房用于安置,并根据群众意愿和需要选择合适安置房源,购买安置房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安置总量的50%。全力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幸福示范小区”创建、城市房屋安全水平提升。

政策引领方面:逐步推进现房销售

全面支持“拆旧建新”,积极推广应用“毛坯+定制化”装修模式,优化完善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提高群众的实际得房率,逐步推进现房销售,进一步调整和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

宣传营销方面:为定向人才提供不低于10%购房优惠

深入开展“百城千企”商品房促销,办好“以旧换新”“群团购”“人才购房”等活动,鼓励高品质住宅项目开发企业为定向人才提供不低于10%购房优惠,推动市场加速“止跌回稳”。(邵杰)
(责任编辑:袁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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