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指导商业银行再次下调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并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同日,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迅速响应落实,第一时间将政策传导至辖区金融机构,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对外发布关于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10月10日,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指导昌吉州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对政策落实做出具体约定:一是在10月31日前,对高于LPR-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到不低于LPR-30个基点。二是自10月9日起,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截至10月12日,昌吉州各金融机构均已制定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操作细则并对外发布。新政策实施将有效减轻购房者还款压力,提振购房意愿。据测算,以5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5%调整至3.55%,将为借款人每年减少利息支出约3000元。
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将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尽快完成合同文本变更和系统改造调整等工作,督导各金融机构将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全州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疆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促进昌吉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讯员 臧艺翔 朱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