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备受广大新乡市民关注,不仅是保障供热质量和服务的制度支撑,也是解决集中供热问题的法治保障。《条例》起草工作于2023年10月启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学习考察经验做法、开展座谈交流等,多方征求意见,历时一年最终达成广泛共识。
《条例》共6章43条,因地制宜,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具有三个亮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乡市集中供热热源不足、配套供热设施建设质量不高及验收移交难、供热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不清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二是坚持关注民生,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供热温度、供热服务、收费方式、争议解决、退费办理等事项予以明确;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对供用热各方利益进行综合考虑,明确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热用户的权利义务,同时,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
集中供热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做好集中供热工作对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为管理机制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支撑。
来源:新乡市城管局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