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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25年度公租房保障资格申报工作今日启动

2024-09-25 17:43:44来源:兰州晚报   
核心摘要: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兰州市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于9月24日正式启动。10月23日前,市内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登录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进行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兰州市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于9月24日正式启动。10月23日前,市内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登录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进行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保障资格确定后,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商品房及存量房合同备案(网签)进行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能再进行房产交易;退出保障资格(退回公租房)后,解除网签限制。

申请审核工作咨询电话: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 8519965;七里河区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2340957;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679346;西固区房产管理局 7532958;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8121300-6032。监督电话: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607360。(记者 赵文瑞)
(责任编辑:袁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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