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发布《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优化城市更新实施路径,再造城市更新审批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资金政策支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决定》明确的总目标,提出,持续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到二〇三五年,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创新更加深化,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强劲,民生保障政策机制更加有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率先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意见》从健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体制机制、构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制度机制等十五个方面,提出58项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其中,“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尤为受到关注。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取消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将会减轻部分购房人的负担,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将在税费缴纳等过程中执行同等要求,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此次也是北京为贯彻《决定》要求而出台的具体实施意见。
2023年12月,北京对从2014年起沿用了多年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优化后,普通住宅应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85000元/平方米,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65000元/平方米,六环以外单价低于45000元/平方米。
有机构预测,执行这一新标准后,市场上可被认定为普通住宅的商品房大约为七成。这也意味着,待未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剩余三成商品房将不再被视为非普通住宅。
《实施意见》要求,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枢纽场站等领域标准规范,完善综合管廊工程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健全基础设施项目市区统筹谋划、协同实施机制。健全推动智能建造发展机制,完善建筑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常态化地下管线老化评估及更新改造机制。
强调,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优化城市更新实施路径,再造城市更新审批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资金政策支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完善城市更新分类实施机制,建立核心区平房成片区、整院落退租机制,支持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低效楼宇和低效产业园区更新改造,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区域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构建多元投资机制。
健全智慧高效城市治理新体系。深化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一网统管”改革,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完善垃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健全物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