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江西省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的解读。
对于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变化,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恢复提取额度不占用贷款额度的政策。缴存职工在萍乡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在办理购房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既提又贷”。购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此前的9月20日,萍乡市发布新政,精准实施差别化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力度,取消提取额度占用贷款额度的规定,继续执行“既提又贷”的政策。(记者 段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