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宁、柳州、桂林市已纳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今年3市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9个,已获得专项借款额度803亿元,截至7月底,已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7个,提取专项借款105亿元,开工安置住房5900套。
广西积极落实国家部署,在推进城中村改造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先谋后动,确保项目“不动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成”。要在项目具备经济条件、法治条件、社会条件的前提下推动实施城中村改造;同时将做好项目的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和安置保障,以及产业搬迁保障。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广西将指导各市统筹完善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生态景观等。同时,促进历史文化文脉与现代生活相融合,让居民生活改善、历史文脉传承协同共进,留得住记忆乡愁。推动可持续发展。要将“眼前账”和“长远账”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多主体参与城中村改造,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确保城中村改造后居民生活、就业的保障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稳定发展,实现可持续运营。
下一步,广西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指导有关城市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效应,推动城中村改造各项工作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