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升级,购买商品房现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在助力百姓实现住房安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购买商品房期房的人群实行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截至目前,有2350名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利好,提取住房公积金4.08亿元支付购房首付款。
而这项政策进一步升级,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只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缴存人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
这项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受益人群,让更多人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提取的金额同样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并且提取后也不会影响职工日后办理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记者 韩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