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购房支持政策继续出台。
8月29日,江苏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8月28日,湖南郴州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降低首付比例、取消利率政策下限、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给予购房补贴、保障购房子女统筹入学等。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
8月29日,据“南京广播电视台”公众号消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新一轮贷款优化政策已于近日公布,新政在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这次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南京都市圈9城共享,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其中,延长贷款使用年限。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再区分主款人或配偶。
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和商业贷款认定标准统一,也就是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执行。
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不过,房屋仍存在未结消公积金贷款,不允许再进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此外,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取消首次首套限制。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元一人、120万元一户,现已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中指研究院南京分院高级分析师赵芊认为,南京公积金新政涉及关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等重要内容。本次调整从额度到二套房利率都在变;且本次公积金新政的调整,南京都市圈9城共享,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公积金政策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置业成本,不仅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购房能力,也为南京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从2023年开始,南京公积金政策就发生多次调整,涉及多方面,本次的调整对于一些亟需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有着明显利好。
郴州发布稳楼市新政
8月28日,据“郴州住建”公众号消息,郴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在信贷支持政策方面,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并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提出,双缴职工和符合郴州市人才引进新政的单缴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对拥有1套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较少的职工,如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可以采取增加其他住房抵押或他人公积金质押的方式,增加可贷额度。
在购房补贴方面提出,2025年3月1日前,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进行财政补贴。
在支持人才等群体购房需求方面提出,推动“郴州人才新政52条”落实落地,对符合新政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支持开发企业为在郴州市创业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辅警、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等特殊群体提供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合理折扣促销。
新政还提出,支持非郴州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在郴购房。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凭已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