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的公告,指出将通过“四个加大”加强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打击力度。
在加大线索移交力度方面,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发现后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案。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在加大业务审查力度方面,受理职工提取业务时,对身份户籍、房产交易、婚姻登记、购房贷款等材料真伪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审查时间不包含在提取审批时限内。
在加大违规处置力度方面,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提取金额退回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方面,通过举报专线(12345),接受群众对个人和中介组织违规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记者 杨静)